A公司(出卖人)与B公司(购买人)于2017年8月签订了《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B公司向A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约定本合同支付为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和预验收款以及设备质量保证金,其中预验收款为一批次产品安装结束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试验合格后15日内,B公司支付给A公司该设备合同价款30%的货款。A公司已经按照采购合同履行了合同风机的交付、安装、调试等义务,B公司已于2021年2月签署了《预验收证书》,确认风机满足B公司预验收条件,但B公司并没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验收款,故A公司提起仲裁,要求B公司支付预验收款及支付逾期违约金、仲裁费。B公司答辩称,B公司认为A公司在履行采购合同中存在未按期以及未完全履行设备运输的道路改造、协调义务,存在风电设备交付严重迟延,且所交付风电设备的发电机轴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的多项严重违约行为,从而给B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B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承担的误期赔偿以及实际损失赔偿已经完全覆盖并超出
经查明bd半岛官网,2021年2月B公司已经签署《预验收证书》确认案涉风电机组已经全部完成了240小时可靠性运行实验bd半岛官网,风机设备满足预验收条件。同时,A公司与B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021年7月进行了会议谈判,就场外道路问题A公司承担一定费用,另不再遗留任何因风机主机延迟交付引起的任何纠纷问题。B公司也于2022年5月向A公司实际部分履行了预验收款的义务。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支付扣除场外道路问题A公司应承担费用后的30%和合同价款的预验收款。关于逾期违约金,B公司未按照《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预验收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逾期违约金。同时,鉴于B公司违约,仲裁费也由其承担。
在履行大额设备采购合同过程中,设备供货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备、开具发票,并签署相关送货单据和结算文件,保存好双方沟通的设备运输、安装、验收、半岛bd半岛体育结算资料。购货方应按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若双方有协商延迟付款或者出现可顺延付款的情形,应留存好相关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双方之间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沟通文件是非常重要的案件事实,要注意双方盖章签名,妥善保管好上述材料。大额设备采购往往涉及跨省市和涉外出口采购的情况,仲裁的不受地域管辖限制以及可直接申请涉外执行的特点直接契合了大额设备采购的需求,同时借助仲裁一裁终局的方式能够帮助企业高效快速化解纠纷。
2020年3月,A公司(购买人)与B公司(出卖人)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产品标的、半岛bd半岛体育数量及金额、交货方式及地址、设备调试事项、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产品质量标准。次日,案外人C公司向A公司转账并附言为口罩机货款。同日,A公司向B公司转账并附言为口罩设备款。2020年3月21日和3月25日,A公司到B公司处提货,B公司交付了两套口罩机生产线设备。A公司认为该设备与合同约定不一致,B公司则认为满足合同约定标准。2020年4月4日,B公司向A公司交付了合同项下最后一套口罩生产线设备。关于Y市的两套设备,A公司多次表示设备不能正常生产。2020年4月2日,B公司认为其调试的设备已经满足生产要求,并要求A公司签署“设备验收单”。A公司则不愿意签署。关于M市的一套设备,直至2020年4月26日,机器仍然没有调试完毕。2020年4月16日,C公司向B公司发送《调试通知函》,称B公司未按《设备买卖合同》的约定对全自动生产线进行安装调试,半岛bd半岛体育未达到承诺的日生产量,要求其于收到函件2个工作日内到C公司进行调试并保证机器生产符合合同约定。A公司提交的快递送达记录显示,上述通知函因B公司拒收而遭退件。
A公司认为,B公司已以其行为表明了其具有完全不愿受合同约束的故意,《买卖合同》对于B公司已形同虚设,构成根本违约,遂提起仲裁,要求解除《买卖合同》,B公司取回相关设备并退换货款,支付利息、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鉴定费、仲裁费。
A公司主张B公司已以其行为表明了其具有完全不愿受合同约束的故意,《买卖合同》对于B公司已形同虚设,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答辩称A公司无权主张解除《买卖合同》。
关于A公司以B公司根本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庭认为,关于Y市的两套设备,没有充分证据证明B公司的履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故A公司主张解除该部分合同缺乏依据;关于M市的一套设备,B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义务,且经催告仍未履行,导致A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最终,仲裁庭裁决解除《设备买卖合同》的部分交易;B公司向A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B公司自A公司处取回发往M市的一套设备;B公司向A公司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其他费用,包括保全费和诉讼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并承担本案的部分仲裁费;对A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在履约过程中,购货方应当留意合同中关于送货方式的约定bd半岛官网,同时,在签署确认货物合格的文件时应保持审慎审查。此外,买卖合同应当对采购设备的关键信息作出明确约定,如产能、效率等,还应当区分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并注意合同中关于违反何种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