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半岛体育bd半岛体育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依法探索出的新方法。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交叉执行工作的引领作用,省法院公布8个典型案例供各地法院学习借鉴,其中,惠州法院2案例入选!
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在异地,且案涉民生项目也在异地半岛bd半岛体育,通过交叉执行,将案件指定到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当地职能部门支持下,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让被执行人保留必要资金继续推进民生项目,多余部分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债权,既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当地民生项目的顺利推进。
因被执行人惠州市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丘某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某公司货款967万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依法查封丘某某名下的四处不动产。经核实,该四处不动产均位于惠州市惠阳区,且被执行人惠州市某水质净化公司注册地也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是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营主体。基于上述情况,该院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书面申请将本案指今由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阳法院)执行。
惠阳法院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惠州市某水质净化公司承接惠阳区淡水城区60%的污水处理,其因负责政府污水处理工程,享有应收工程款,该款由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被执行人指定的方式按月分期付至被执行人账户,但案外人惠州农村商业银行惠阳支行对上述应收工程款享有质押权。惠阳法院依法冻结相关账户后,申请执行人多次提交书面材料,要求惠阳法院执行该工程款。惠阳法院经向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该局确认了应付给被执行人的具体金额、款项性质、支付方式等事项。同时,该局认为,若强制执行该工程款,将直接影响企业污水工程进度,进而影响淡水城区近20万居民的日常生活,亦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半岛bd半岛体育。
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保障淡水城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惠阳法院充分发挥属地执行优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质押权人进行协商,摸清症结,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并多次协调区住建部门,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相关污水处理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按月扣划工程款共计967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对利息的追偿,并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和不动产的查封。
本案中,因涉及异地污水处理民生工程,需协调当地政府部门配合,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避免影响当地居民日常生活乃至生态环境。惠州中院坚持能动履职,通过指令惠阳法院执行,充分发挥属地法院地缘优势。惠阳法院从大局出发,通过府院联动,积极协调住建部门沟通会商,配合法院推进执行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与质押权人进行协商,释明法律关系,引导各方寻求利益最大化,最终达成通过银行分期定额扣划部分工程款的和解方案。惠州两级法院通过交叉执行,尽最大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被执行企业争取发展空间,保障了相关污水处理项目正常建设,成功化解涉民生工程异地执行难题。各方当事人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以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作为执行管辖法院开展交叉执行,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双重领导”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审执分离的重要成果之一。被执行人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的龙门法院收到惠州中院指令执行裁定后,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加强府院联动,综合运用预处罚、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善意文明举措,积极促成涉案企业和解,平衡双方合法权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福建省某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某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惠州市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惠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应支付某工程公司工程款、相关费用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向惠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住所地及财产位于龙门县,为便利执行,提高执行效率,经惠州中院指令由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门法院)立案受理。
经了解,某科技公司位于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涉案工程自2020年就已停工,施工单位某工程公司因被拖欠工程款而无法支付工人工资,曾被龙门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整改。某科技公司因受市场行情影响经营不善,且案涉工程未能复工,无法投入使用,难以在短期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表示希望寻求执行“最优解”,能够恢复生产经营使之重焕生机。此外,双方还因涉案工程合同被裁决解除,衍生清场及交付工程矛盾,某科技公司并就该排除妨害纠纷一事诉至法院。至此,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断,纠纷不止,本案执行陷入僵局。
双方如一直僵持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龙门法院执行法官转换执行思路,一方面,持续推进强制执行工作,采取预限高、预失信等预处罚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解决案件债务,对某科技公司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2栋在建工程有序推进勘察和评估工作,并就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异议,通知评估公司和评估协会进行答复解疑,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衍生异议案件,避免进一步加剧双方矛盾;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管委会帮助约谈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在债务利息减免及分期履行、对法定代表人暂缓相应执行强制措施、信用修复、解冻账户、活封涉案财物等方面达成合意,促成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某科技公司已按时向某工程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110万元。
惠州中院常态化开展交叉执行工作,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指令被执行人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法院即龙门法院执行,破解异地执行难题,是通过交叉执行推动案件实际执结的生动写照。龙门法院坚持能动执行、善意文明执行,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充分发挥法院依法执行、政府属地管理的优势,运用大局思维和实干巧干化解企业纠纷矛盾,最终促使这起纠纷发生时间长、执行标的金额较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及时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债权,同时帮助被执行企业重焕生机,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添彩。